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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自驾的通知
时间: 2016-08-27 来源:201004201010002707

新学期来临之际,广大教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自驾来校,也可由原自驾改为乘坐班车上下班。申请自驾的教职工需将个人《自驾申请》交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01室),截止时间为201699日,914日――920日将在后勤网站上公示自驾名单(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否则视为无异议,按此名单执行)。920日后转交人事处审核,请广大教职工相互转告。

注:1、此次自驾名单9月份开始执行,10月份发放9月份自驾补助,请提交《自驾申请》的教职工自9月起自行来校。

2、已纳入自驾名单的教职工如没有变化,不需要重新申请。

3、联系电话:18622270923 (吴老师)

附件:自驾申请.doc

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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