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日常维修及小型维修管理规定》已由院长办公室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阅读文件并遵照执行。维修审批表见附件一。
附件一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日常维修及小型维修计划审批表.docx
关于印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日常维修及小型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