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2年清明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时间: 2022-04-01

关于严明2022年清明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支部、各部门:

清明将至,为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大力弘扬廉洁、文明、节俭、绿色、健康的新时代良好风尚,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清明期间严明纪律作风倡导新风正气的通知》精神及渤轻集团纪委相关要求,各党支部和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对党员和教职工提要求、勤提醒,确保全覆盖、无死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

倡导文明祭扫,弘扬时代新风。各党支部和各部门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关于全市殡葬服务机构清明祭扫服务接待工作的通告》有关要求,疫情期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倡导通过网上祭扫、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故人。要模范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摒弃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不在公共区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响应号召,做文明祭扫的示范者、移风易俗的先行者、优秀文化的践行者,形成文明节俭、绿色健康的新风尚。

二、坚守纪律底线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带头遵规守纪,摒弃陈规陋习。严禁公款吃喝或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防止“舌尖上的腐败”;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踏青游览、吃喝娱乐等活动,防止“不吃公款吃老板”;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违规借用车辆,防止“车轮上的歪风”;严禁拉票贿选或在干部调动中借迎来送往变相吃喝、收送礼品礼金,防止破坏换届纪律和选举纪律。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效。

三、严格公车管理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学院全部公车于放假日前一天24:00前按照规定停放在学院内指定位置,钥匙交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封存。后勤服务中心要逐一核准每辆公务用车停放地点和存放情况。因公确需用车的,要严格执行派车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