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剖析之九十七
时间: 2018-04-18

纵容“身边人”打着本人的旗号谋取私利

典型案例

    某省副省长王某某,其子王小某与他人合伙成立一家咨询公司。王小某经常以王某某的名义向有关部门和地方打招呼,请他们帮助解决问题,并收受一些单位和个人的贵重礼品。有时,王小某会拉上王某某的秘书张某一起去拉关系、跑项目、承揽工程,让人误以为是王某某授意的。王某某得知王小某和张某打着本人的旗号谋取利益后,也未加阻拦。王小某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一些不法商人也借机攀附王小某和张某,利用其影响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连开出租车的司机都戏称“有事找王公子”。

案例剖析

本案是一起纵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领导干部本人名义谋取私利的违纪案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领导干部的名义谋取私利,是近年来实践中时有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这其中既有领导干部本人确实不知情的,也有领导干部本人默许、纵容、授意的。

所谓的“默许”,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已经了解到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在利用本人的职权和职务上影响谋取利益,但不予约束和制止的行为。所谓的 “纵容”,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对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务上影响谋取利益的行为不加制止,任其发展的行为;所谓的“授意”,是指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或明或暗的形式,指使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务上影响谋取利益。

所谓的“以本人名义谋取利益”,主要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党员领导干部的旗号或者以其名义,为自己经商办企业、从事中介活动、兼职取酬、升学就业、职务提拔、职称晋升、获取学历、出国以及谋取其他利益拉关系、走后门。第二种情形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利用该领导人员的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从中牟取私利;以自己的特殊身份干预该领导干部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公务等。第三种情形包括,以自己的特使身份或者以党员领导干部的名义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在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办私事、索要钱物、报销发票、巧立名目拉赞助等。党员领导干部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属于违反廉洁纪律,应当受到责任追究。

本案中,王某某明知其儿子和秘书打着自己的旗号,乱拉关系,到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而放任不管,默许纵容,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应当受到严肃处理。

法条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