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宿舍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寓开门时间...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退宿工作的通知
关于更换物业公司的通知
开学温馨提示
学生公寓配电室服务时间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寓开门时间...
工作动态
坚持立德树人,争当“最美阿姨”
共建无烟宿舍
学生公寓管理简报第三期
学生公寓管理简报第二期
新学期 新起点,学生公寓进行宿管员培训...
相约在冬季――我院第四届大学生宿舍文化节...
学生公寓进行2016年冬季应急疏散演练
当前位置: 卫生安全评比
学生公寓门岗管理制度
时间: 2016-05-19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住宿管理,保证学生在公寓(宿舍)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在公寓(宿舍)内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物业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岗位职责,熟悉本公寓人员情况,保持警惕,确保公寓安全,秩序良好。
(一)非公寓管理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岗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早晨6时打开,晚21:30分关闭。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或住宿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