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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担当 创业绩丨为实干者鼓劲 为担当者担当——轻工学院党委出台具有职业院校特点的容错免责办法
    时间: 2022-12-03 来源:纪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树立“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大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敢闯敢试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党委部署要求,学院纪委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是在集团纪委的具体指导下,依据集团相关制度规定,学院纪委与兄弟院校开展两次专题交流研讨,广泛征求了全体院领导、党委委员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后,于2022年12月2日提交学院第25次党委(扩大)会审议通过。

    《办法》共6章23条,明确了6个条件和9种容错情形,坚持实干担当与鼓励创新相结合、实事求是与综合评价相结合、依法依规与容纠并举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落实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鼓励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探索和推进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产业学院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高”校建设及鲁班工坊等重点项目建设和推动重点工作中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探索实践。

    新百年、新征程、新使命,面对党的二十大对职业教育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思想保守、缺乏担当难以肩负起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任,需要全院上下大胆改革创新、敢于担当负责。《办法》的出台,靶向明确,就是要为职业教育的改革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使竞相干事创业在我院蔚然成风。相信在渤轻集团和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努力营造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干事创业氛围下,轻工学院定能当好职教创新改革的“破冰船”和走向世界职教舞台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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