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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天津市高校2014年度人文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 2015-01-26 来源:科研设备处

    根据教育部2014年科研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天津市教委布置开展了天津市高校2014年度科研统计年报工作。我院等8所职业院校被列入此次统计范围。

    此次我院参与统计的科研成果涵盖范围如下:

    1、2014年立项及结题(或按计划应在2014年结题)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不含科技类课题,包含课题研究成果(公开出版论文等)。

    2、2014年度发表人文社科类论文。

    3、2014年度关于人文社科类的专利申请授权。

    凡是符合以上科研成果的项目、论文、专利等的项目负责人(或作者),需按照如下要求提供相应信息:

    1、人员信息(必填字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最后学历、职称、最后学位、所研究方向的学科分类、二级学科、三级学科、政治面貌、研究方向、学术特长。

    2、科研项目(必填字段):项目成名、项目来源、研究类别、批准号、学科门类、合作形式、社会经济目标、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申报批准时间、预期成果形式、批准经费、拨入经费、支出经费、实际完成时间、责任人。

    3、论文(必填字段):成果名称、成果来源、研究类别、出版发表单位、出版发表时间、ISBN/ISSN。

    4、其他符合此次人文社科科研统计工作范围且上述未列入的科研成果,请负责人速与科研设备处联系,登记并上报信息。

    由于此次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领导、教师于2015年1月30日下班前,按照上述说明报送详细的数据,以免影响日后上报重要科研项目及职称评审等相关事宜。

     

    科研设备处

    20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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