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宣办[2019]12号)关于申报初、中级政工专业职称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要求, 拟申报初、中级政工专业职称人员,统一参加市政工师进修学院组织的“以考参评”的考试。请今年需要参加考试人员按照《关于组织2021年政工专业人员初、中级政工培训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自行报名缴费,逾期不补。
党委宣传部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关于组织2020年天津市政工专业人员初、中级政工培训的通知》
2021年初、中级政工培训通知(最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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